甘肃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甘肃省气象局政府信息,进一步提高气象工作的透明度,促进依法行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规定,结合气象工作实际,编制本指南。

一、信息内容分类

按照“公开为常规,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甘肃省气象局将对与履行职责相关的信息和涉及社会公众的信息进行公开。公开信息分为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两大类。

主动公开类信息主要是:

(一)机构与职能(办公室负责)

1. 部门概况:全省气象部门基本情况介绍

2. 负责人基本信息:甘肃省气象局领导简历等情况

3. 机构设置:甘肃省气象局机构设置情况

(二)法律法规标准(法规处负责)

1. 气象法律

2. 行政法规

3. 行政规章

(三)文件公开(办公室负责)

1. 政策文件

2. 政策解读

3. 其他文件

(四)规划计划(计财处负责)

(五)行政执法(法规处负责)

1. 权力和责任清单

2. 行政许可事项办事指南

3. 行政许可事项办理结果

(六)财政资金(计财处负责)

1. 部门预、决算信息

2. 政府采购信息

(七)人事信息(人事处负责)

1. 人事任免

2. 招聘信息

    二、信息公开方式

(一)主动公开

甘肃省气象局主要通过下列方式主动公开信息:

1.甘肃省气象局网站

(网址为gs.cma.gov.cn,下同);

2.召开新闻发布会

3.甘肃气象新媒体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以上方式,获取本机关主动公开的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

1.申请

申请人提出申请时,应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甘肃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doc

(1)在线申请

    申请人在甘肃省气象局政府网站登录,进入“信息公开”专栏,点击“依申请公开”,在该页面提供的表单上填写相关内容,填写完毕点击“提交”。

(2)书面申请

申请人通过信函方式提出申请,请在信封左下角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通过电报、传真方式提出申请,请相应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

(3)口头申请

本机关一般不受理口头申请。如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申请人可以口头申请,受理机构代为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必须亲自签名或者签章予以确认。

2.受理

本机关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机构为: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室

办公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

办公时间:8:30—12:00,14:30—18:00(法定节假日除外)

联系电话:0931-2402728

传真号码:0931-4670532

通信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

邮政编码:730020

3.答复

本机关收到申请后,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经批准后,可延长15个工作日,并告知申请人。

申请人申请公开的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本机关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期限内。

本机关按下列情形对申请公开的信息,通过出具《甘肃省气象局政府信息公开告知书》或其他形式。

(1)属于公开范围的,告知该信息或获取该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2)属于不予公开范围的,告知不予公开的理由。

(3)依法不属于本机关公开或者该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信息公开机关的,告知该行政机关的名称、联系方式。

(4)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正。

(5)属于部分公开的气象信息,提供可以公开的信息内容。

(6)难以确定是否属于公开范围的,说明暂缓公开的理由和依据。

4.收费标准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气象信息,收取检索、复制、邮寄等成本费用,依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

三、监督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不依法履行气象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级行政机关、监察机关举报,也可向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电话:0931-2402728)反映。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