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探测数据汇交流程
发布时间:2026-08-25 18:00
气象探测数据依法实行统一汇交制度。从事气象探测的各类气象台站以及有关组织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省气象主管机构汇交气象探测数据。汇交方式分为离线汇交和在线汇交。
一、离线汇交
通过光盘存储方式进行数据汇交。
建立以站点或年份命名的文件夹,存放数据文件(包含各类原始数据)和数据格式说明(包含数据文件的格式说明以及相关读取软件)。将各汇交数据文件夹汇总后用光盘存储,将光盘报送省气象局。涉及国家安全和国家秘密的气象探测数据按照保密相关规定报送。
二、在线汇交
通过专线或接口方式进行数据汇交。
由于行业气象数据不在气象业务内网中,一般需要通过行业专线或接口方式进行数据传输。通过行业专线进行数据汇交的,需要双方沟通对接后方可建立;通过接口方式进行数据汇交的,按照气象网络安全和数据安全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三、注意事项
开展数据汇交应当在确保数据安全前提下进行。省气象局将汇交数据进行数据质控后,分类分级存储至甘肃地球系统数据平台进行统一管理。
离线汇交联系人:张 瑾 联系电话:13519409177
在线汇交联系人:钟斌斌 联系电话:13893315324
甘肃省气象局
2026年8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