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气象部门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编制,所列数据仅限为全省气象部门,统计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http://gs.cma.gov.cn/zfxxgk/gknb/2021n/)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甘肃省气象局办公室联系(地址:兰州市城关区东岗东路2070号;邮编:730020;联系电话:0931-2402728)。
一、总体情况
2021年,甘肃气象部门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工作,不断加大公开力度,围绕全省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关切的问题,大力推进气象部门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气象部门政府信息公开实效。通过甘肃省气象局门户网站等多种渠道及时公布政务信息,做到了政策法规、气象业务、人事任免、预算决算、“三公”经费等信息的实时公开,没有出现违反规定未公开或公开不及时的现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制发件数 | 本年废止件数 | 现行有效件数 |
规章 | |||
行政规范性文件 | 8 | 4 | 16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许可 | 308 |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 ||
行政处罚 | |||
行政强制 | 1 |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总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益组织 | 法律服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
(三)不予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
(四)无法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
(五)不予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
2.重复申请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 |||||||||
(六)其他处理 |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 |||||||||
3.其他 | |||||||||
(七)总计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结果 | 结果 | 其他 | 尚未 | 总计 |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甘肃气象部门信息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取得了一定成效,发挥了政府信息的服务作用,但仍存在公开形式不够多样、覆盖范围不够广泛、政策解读质量不够高等问题。
针对以上问题,2022年,全省气象部门将紧紧围绕全省气象部门中心工作和公众对气象工作的关切,着力健全信息公开的各项制度机制,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努力满足社会各界对气象部门政府信息的需求,提高气象部门公信力。一是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二是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覆盖面。三是提高政策解读回应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