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泽:多部门联合发文,规范气象监测设施管理
来源: 发布时间:2024-11-12 16:36 选择字号:T|T
为进一步加强全县气象类监测设施建设管理,科学布局气象观测站网,统筹集约气象观测资源,近日,临泽县气象局联合县发改局、县水务局和县自然资源局等8个部门,制定印发《临泽县气象类监测设施统筹规划和资源共享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各部门各行业自建的气象探测设施应当纳入国家气象观测网络,由气象部门实行统一规划和监督协调;各部门各行业新建气象监测设施时,在建成一个月内将站点地理信息、监测项目和业务运行规程向县气象局备案;各部门要承担气象监测信息的安全保密责任和相应的法律责任,气象监测信息资源的使用、保存、加工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拟稿:王顺锋;审核:孙伍红;发布:张钰昕)